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考虑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其实这个折价涉及实体判决,执行局无权对原物确定价值。准确的方法是终结执行,你们再以原物灭失,请求赔偿提讼,由诉讼庭判决被告赔偿原物的折价,再申请执行。当然上述办法有点麻烦,有时也可以酌情确定折价。如果原物价值较大,建议委托评估后按评估价格赔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
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
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已经到执行庭的话,说明对方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如果不返还,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逾期未履行的,将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单位)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拒不履行的,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