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是由提取人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的。个人公积金帐户已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办公室的,办理不同类型的提取审核有如下地域限制:
(一)购买公有住房或使用权变更产权房提取,需到交款凭证上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办理。
(二)申请购买其他房屋、提前结清贷款或建造、翻建、大修申请提取,需到房屋坐落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办理。
(三)困难提取需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管理部办理。
(四)租房提取需到租房所在地区、县管理部办理。 其它提取在各区、县管理部均可办理。扩展资料:我们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我们作为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我们是可以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作为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本地的户口的,我们需要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