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为基数,如实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由于国家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明确规定,因此,用人单位不得瞒报、漏报缴费基数,个人也不可额外自行掏钱增加缴费基数。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养老金计算与个人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社平工资、退休当年社平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而这些因素在您退休前都是不可确定的,因此无法就您当前缴费标准计算出您若干年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由于计算公式较多,请您查阅省36号令第十九至二十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需在首次参保或年度申报时选择或调整缴费档次,其余时间不得变更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