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周期以“初次领证日期”为准“驾照记分年底清零”实际上是一个误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是在4月1日领取的驾照,驾照记分清零时间应该是一个记分周期后的4月1日。如果驾驶员在记分周期内因违法接受了现场处罚,也就是俗称被交警开了手开单,驾驶员的驾照会被记分。此外,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如被记满12分,按照规定,继续驾车被查住将被处罚,由交管部门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也不接受考试的解读,驾照的12个月记分周期。驾驶员需持处罚决定书前往银行缴纳罚款,消除违法,在下一个记分周期驾照记分才会正常清零。如果罚款不缴纳,不仅会被收取滞纳金,违法记录也不会消除,记分也会被带到下一个周期,驾驶员需到重新学习7天的交通安全法规。拒不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