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
刑事被追诉人是一个概括性的统称概念,实际上就是指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检察司法机关进行侦查逮捕公诉以及审判的对象。
根据现在的刑诉法,按照刑事追诉的阶段,被追诉人在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阶段被称为被告。的有罪判决生效后,称之为罪犯。
为什么被追诉人在各个阶段的称谓有所不同呢?因为这是与我国的刑事法理原则相符的。97年刑法修订后,采用的是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在法律没有确定行为人有罪或无罪之前,一概认定行为人无罪。所以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阶段和提起公诉阶段对于是行为人的称呼,而被告人与民事诉讼相近,即检察院作为原告提起公诉,自然其称呼要变成被告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