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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吗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0-09-25 河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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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则上,当股东满足一定条件时,便可要求公司回收其股权,而不论其持有公司的股权多少。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大情况: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目前,实践中要求回购股权较为多见的是第二种情形,因为股东之间往往不满五年就会发生各种矛盾,从而引发其他类型的诉讼的。
    2、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异议股权怎样回购通常而言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2、诉讼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
    全文
    8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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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股东回购小股东如何定价
公司大股东回购小股东定价首先需要双方先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达到一致结果,可以请法院对价格进行裁量。更多对于公司大股东回购小股东如何定价问题的详细回答,请看文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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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限公司股东增资有哪些方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法定资本增加主要具有以下四类办法,具体分类如下所述:
1.票面价值的增加。
此方法是指公司在保持原有股份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每股的法定资本额。
2.出资额的增长。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若需扩大资本规模,可依据现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相应的增资操作。
3.新股的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增加股份时,通常采用发行新股的方式来实现。
4.债务转化为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亦可通过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来达到增加股份数量的目的。
接下来,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公司法定资本增加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
1.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2.开设验资账户以备后续使用;
3.对增资资本的到账情况进行询证核实;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并提交至工商部门审批;
5.完成验资后,将款项从验资账户中转出并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
在办理公司法定资本增加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以及法人代表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总的来说,企业法定资本的增加方式主要包括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债务转化为股权这四个方面。
在实施增资过程中,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公司印章等各类证件资料。
其优点在于能够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与实力,有效解决注册资本不足的问题。
然而,缺点则在于可能会导致股权过于分散,同时由于减资程序较为繁琐,可能会给撤回资金带来一定难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解析:
申请条件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具备法定身份;
其次,其经济状况稳定,具有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能力,且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再次,申请人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
若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高额贷款,则需满足以下条件:
该房产需为新购入,房龄不超过十年,同时需支付或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房产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
对于已购买并办理过住房抵押贷款的情况,原住房抵押贷款需已偿还满一年,贷款余额不得高于抵押住房价值的百分之六十,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必须已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房龄同样不得超过十年;
此外,申请人还需能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有效担保;
最后,贷款机构可能会根据自身规定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即为您的房产;
同时,为了保证您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您需要有稳定的工作;
另外,如果您能找到像招商银行或者发展银行这样的商业银行,他们可能会对您的收入要求有所降低;
最后,贷款额度通常为银行评估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评估工作将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负责完成,评估结果主要依据您的房产年龄、附属设施以及小区项目的知名度等相关因素而定。
一般来说,评估价格往往会略低于房产的市场价格,这是因为银行需要控制风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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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规定是什么?
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规定是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才能完成,首先就是如果公司连续5年的时间没有向公司的股东分配利润的,或者是如果公司存在合并、分立、转让财产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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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网上申请小额信用贷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今市面上,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机构为数众多,其发放额度大致介于500至30万元人民币之间。
此类贷款服务可通过银行柜台或线上网络贷款两种渠道进行申请。
相对于传统的大型贷款业务而言,尽管小额贷款的授信额度相对偏低,然而它具备了快速的审批流程、灵活的还款方式,因此备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只需要选择经过官方认证、信誉良好的大型贷款平台,便能够保证您的资金与个人资料得到充分的保护,从而安心地享受这项便捷的金融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六十二条
贷款人违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有关规定发放贷款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应当依照第七十六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十九条
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等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股份分配年底分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本公司在实施股息分配的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如下所示:
首先,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形式,我们依照各位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来公平地分配盈利;
其次,股息的派发是按照会计年度来实施的,但是,如果有任何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进行股息派发的话,我们也会对此给予特殊考虑;
最后,只要经过全体公司股东的同意,每位股东都是有权使用其所获得的股息来投资于公司,从而提高他们个人的注册资本额,并进一步扩大自身在整个公司中的股权份额,当然,股东们也可以选择直接领取股息,而无需增加其在市场上的股权份额。
股息是指股份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在依法提取各项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等相关项目之后,按照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向投资者支付的红利。
这也是上市公司对股东投资的一种回馈和回报。
股息是股东收入来源之一,通常来说,当股东拿到股息以后,他们会选择继续投资于该企业,以期实现复利效应。
然而,优先股股东通常无法享有股息待遇,因为优先股股东的权益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只有当股份公司实现了盈利之后,才能够进行股息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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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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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被忽悠签了认购书能退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被欺骗签订了认购书后,定金能否退还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若在签订认购书的过程中,因受到卖方欺诈而签署的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所交纳的定金是完全有可能退还的;
其次,在通常情况下,已经签订了认购书的定金是无法退还的,
然而,如果卖方在认购书合约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将已认购的房产转售给了其他人,从而导致最终未能顺利完成签约手续,那么这就属于卖方的违约行为,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在此种情形下,定金是可以得到双倍退还的;
再者,如果买方严格遵守了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并切实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或者也可以选择用定金来抵扣相应的购房款;
最后,如果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约现场,那么这便构成了买方的违约行为,此时定金将不会予以退还。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金额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但同时,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并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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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具有以下情形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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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购房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重要文件。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之下,如若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核心要素,且出卖方已按约收取了购房款项,则此类协议应被视为具有同等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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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一直未表决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股东大会上,少数股东未能签署相关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股东大会仍可成功举行。
首先,出席会议的人员将包括股东以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其次,股东享有投票权,而其他与会者则仅作为旁听者参与讨论并提供建议;
最后,当股东决策表决以超过80%的赞成票通过时,该决议便可被视为有效,从而得以实施并进行贷款操作。
然而,如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有任何股东提出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股份的请求,那么所有涉及外部贷款的手续都需立即暂停,直至股权分割事宜得到妥善解决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拆迁同住人有自购房屋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购置自用住宅与其对现行的拆迁政策并无直接关联性。
拆迁补偿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状况予以核定,与购房者私人名义下的自用住宅并无明显的直接联系。
针对具体事宜,仍需参照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拆迁政策执行。
自用住宅乃是专门为满足合乎限购标准家庭居住需求而推出的商品住房类别,购买该类住房之后的前五年期间内务必要遵守法律法规禁止私自上市交易;
当持有期限达五年之久时,方可依法进行上市交易,但其所产生的收益的百分之三十将作为税收上缴至国家财政。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购置自用住宅以及拆迁政策均有各自独立的政策规定,然而在面临拆迁问题时,购房者同样有权享有相应的权益,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在获得房产证书之后方能享受到拆迁补偿待遇。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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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要求公司股权回购条款情形有哪些?
股东要求公司股权回购条款情形有,公司连五年不盈利,但公司是存在盈利的情形上;再者就是公司合并或者是分立主要的财产;以及还有公司的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已经届满了或者是出现了解散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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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约小妹被对方老板告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
在与企业产生工资权益纷争之际,倘若您并不希望造成双方关系的紧张状态,亦或是希望避免耗费过多时间及心力,我们建议优先考虑通过和平方式寻求与对方的协商解决方案。
若您认为此过程较为艰难,在协商过程中,您亦可邀请工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参与其中,以期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您有权寻找个人调解员协助。
若贵司拒绝协商、协商未果,抑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仍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您有权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再次,您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当公司单方面解除雇佣关系且拒付工资时,这无疑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因此,在经历过上述途径处理后,若对方仍然无视法律规定,您应立即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公司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您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依照上述解决途径,对方依然拒绝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能履行,您此时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若以上所有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无需过于焦虑,此刻您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劳动争议,同时要求赔偿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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