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基本养老金=基 础 养 老 金个 人 账 户 养 老 金
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0 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的1110年×12月(代表除号)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交满15年,便按以上公式给付养老金。
2、单位缴费工资总额20(其中17进入统筹账户,3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进入个人账户。
新政策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数100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的8(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12月
注:
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缴费指数; “本人缴费指数”为“本人当月缴费工资”除“当月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后的历年算术平均值。
2、单位缴费工资总额20全部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8进入个人账户。
3、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点明“个人账户”有利率,没承诺未来利率水平,如何尽快解决空账运转状况实现可能的增值是问题的关键。大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的资金没有利息收益。
5、所谓“平均预期寿命”又称“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是指在现阶段每个人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活到的年龄,其数值呈逐年上升趋势。 例如,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京社保发20049号)通知“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计算预提社会保险费用时,北京市人口平均寿命期望值以78岁做为计提参数;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以80岁做为计提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