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企业纳税人(单位)房屋出租缴纳税款分以下两种情况。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2、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跟企业运用于经营需要交纳的税款是一样的,只有房产税需要交纳以租金收入4%计算不一样。
3、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和企业运用于经营需要交纳的税款是一样的,只有个人所得税不一样: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跟企业运用于经营需要交纳的税款是一样的,只有房产税需要交纳以租金收入4%计算不一样和个人所得税跟个人非住宅一样,其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房屋租赁到期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小刘在虹口区租的房子七月初到期,由于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因此直到6月25日左右他才通知房东自己到期后要搬走,没想到这么一来房东不干了。房东说,如果到期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这样他好及时对外放租。而小刘现在只提前几天通知,之前也完全没有跟房东表示过要离开的意图。房东认为小刘给他造成了房屋空置的风险,说是要扣除一部分押金。”小刘这样的情况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一定要提前说明,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而在租赁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东之前确实需要提前沟通好,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都能够提前一段时间向对方表明租赁意图,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