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自己全额交养老保险就属于第十二条第三款的情况,要把全额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单位)和个人账户(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