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被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并进行处罚后,如果其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该行政执法机关应向侦查机关移送,由侦察机关予以刑事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