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是不可以直接走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要保留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和,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如果劳动者没有按规定的提前量通知用人单位,一提出辞职就离职,没有给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以缓冲时间,可能会给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这样,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好。 另,劳务派遣工应当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