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如果被工商局列入了黑名单,还要向工商部门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并说明被吊销原因。
3、如果是因为未接受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因未及时申报年报的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