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58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14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但是和一个派遣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你觉得有意思吗个人认为劳务派遣对派遣员工没有任何好处,当然,有些人会说什么工资,福利,待遇都一样之类的话,如果真没区别的话,那为啥不直接招一正式工啊,劳务派遣制规避了用工单位的很多风险,尤其是裁员之类的法律纠纷,但这个风险就转嫁到劳动者身上了.这个在这儿就不细谈了.总之能有机会转正式工就转,不建议长时间做个派遣工,没多大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