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包括哪些联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刑事立案与驳回:债务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则债权人的可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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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资诈骗与驳回:集资诈骗罪中所涉款项并非真实的借贷关系,不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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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犯罪与合同效力: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并不当然影响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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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筹措企业经营、购买设备等资金,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许以给付高额利息,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或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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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集资诈骗罪之一: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利润作为诱饵来骗取被害人集资款,构成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