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更换岗位员工是有权力拒绝的。
2、协商不成有以下解决办法: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