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单位强行降薪您可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本案中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能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降薪。如需变更需要与您协商获得您同意才可以。如果单位未经您同意擅自降薪其行为违法。您可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建议您结合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自行计算。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1建议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表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2可以通过录音单位书面通知等证据证明公司降薪的事实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