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于违法。
所以,发现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确认是否可以补办社保。
2、如果经社保机构确认无法补办社保,权益受有损失的员工可以去申请仲裁。
并且,经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接着去处理。
不过,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补缴社保。对于这点,理由如下:
1、公司已经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2、公司、员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因欠缴产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是社会保险争议;
3、社保机构回复无法补办的,员工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公司根本没办理社保手续的,那么员工可以去当地的社保机构请求补办社保,公司即要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