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保中的生育津贴如何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计算公式是: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针对不少准父母关心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方法,人社网也做了一番了解,汇总如下: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按程度不同可增30天或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计划内流产假,视不同情况可增
1
5、30、4
2、75天
7.计划外流产假,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