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同时到场,所需材料有:身份证、公积金贷款合同、现金或委托转账还款银行的卡(存折)(如果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转账还款还需提供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转账人与借款人是配偶关系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保险单副本及费用收据(在县区办理贷款的,需提供担保合同及费用收据)、代收代缴费用一览表(2004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商品房贷款需提供)或抵押物清单(2003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商品房贷款需提供){2003年(含2003年)以前办理的贷款还需提供保证合同及保证费收据},到贷款所属办事处办理。结算完成后可以领取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