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员工手册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员工手册》法律性质相当于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享有辞退权且无须支付补偿金。作为企业可以利用这条法律规定充分行使“立法权”,在员工手册中具体规定哪些情况属于“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这样就可以架空劳动合同法中对企业不利的规定。员工手册生效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向劳动者公示”。实践中“民主程序”的方法有:
1、是事先和企业工会协商并让工会在征求意见书上盖章;
2、到劳动部门对重要制度进行备案。“公式途径”即向员工出示并保留证据的方法是,
1、组织员工对员工手册学习并让员工在学习记录上签字;
2、进行考试并让员工在试卷上或者考试结果上签字;
3、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目录。当然员工手册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是内容应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