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是可以到单位公积金开户或经营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投诉的,需要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资料前往咨询投诉。
一、法律明确单位应给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1)明确,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各地投诉方式不同,需到当地公积金部门进行了解以北京为例子,当地《住房公积金执法投诉办理指南》
(2)明确公积金维权的范围以及所需资料:
一、公积金投诉受理范围(单位存在下列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4.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
二、公积金投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2.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涉及劳动纠纷的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人民判决书、调解书等。
3.工资关系证明,包括:工资条、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社保缴费明细、个税缴纳证明等。
4.投诉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投诉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从以上资料可以了解到,公民若发现单位不按照国家要求缴纳公积金,应该及时到单位公积金开户或经营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不属于劳动局管理)进行投诉的。需要带上可以证明本人在该单位上班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诉,投诉时候需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单位信息。引用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执法投诉办理指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