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正式员工”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区别于非正式员工,一般是指一些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从几天到6个月不等)。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是一个正式员工了。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员工。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区别:
1、派遣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而非用工单位;
2、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是由派遣公司缴纳的;
3、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4、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