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
实际上,这两种方式最显著的差异集中在劳动者及其归属关系上。劳务派遣这一称谓源自拉丁文中(手)和(分发),最初用来形容金融机构把资金分发给提供贷款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被扩展到许多领域中,其中也涵盖了劳动关系这个方面。简单来说就是指,由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与那些被派遣出去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这些劳动者分配到其他用人单位去工作,而这些用人单位则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作为回报。至于“合同工”,这是指由企业或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招聘而来的短期工人。这种合同通常采取书面的形式,其中涉及到的条款包括工作期限、工作任务以及相应的共同遵守的义务等诸多方面。
然而,无论双方之间采取何种协议方式,合同工都享有与与其签订合同的企业之间的合同权益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二、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如下:
1、人力资源外包:
(2)帮助用人企业招聘相关岗位需要的人才。
(3)提供各种培训方案、规章制度设计、薪酬设计等。
2、劳动派遣:
(1)企业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障代办代缴等。
(2)企业员工人事档案代存。
(4)代办招聘企业员工(主要针对于简单的职位)、派遣劳动者。
在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关系中,偏向于对工作结果的管理,人力资源公司为用人企业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完成企业所需服务的项目,根据与用人企业签订的协议行使权力、履行相关的业务。而在派遣关系中,企业则偏向于对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管理,企业需对劳动者进行监督指挥、工作安排,劳务派遣公司则不参与劳动过程。人力资源外包不仅包含劳务派遣,而且还包括人事代理、管理咨询、员工培训、人员招聘、薪酬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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