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关于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两种员工在身份上有所不同;
其次,他们所享有的薪资待遇也不尽相同;
第三,两种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有待商榷;接下来,两种员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相形见绌;最终,两者在工作岗位上也存在本质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二、派遣工手受伤怎么赔偿
当涉及到劳务派遣雇员遭遇工伤事故时,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派遣机构即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
据此,一旦劳务派遣员工遇到工伤,雇佣单位务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若雇佣单位未能及时提交,则工伤职员可自行决定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在完成了工伤认定工作且伤势基本稳定之后,倘若工伤职员存在残疾或对其劳动力造成影响之情况,便有权向设有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紧随其后的步骤便是参照伤残鉴定的等级,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寻求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因工伤引发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用、交通运输费用、住宿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抚恤津贴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