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受刑事处分人员的退休待遇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上述规定不再适应新的情况。
1、在职职工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也不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予以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计息;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待期满后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
2、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满后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确定的标准发放,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离退休人员被判处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