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批准辞职的公务员,人事档案,有接收单位的,由原单位将其档案转交接收单位。暂无接收单位的,将其档案转交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存放。具体的调档案的处理方法如下:您可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的同意调出证明(函)、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持户口簿)、本人近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黑白均可)到您想存入的市或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由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或商调函)。您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然后到人才中心填写审批表等各种表格,之后就可将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须出示。你辞职以后,档案一般半年不会动,等待你的调档函;
2、超过半年以后,档案没有调走的,会打入当地的人才中心保管;
3、北京的人才中心是根据有接收函和有劳动合同的个人或单位的申请,才能发调档函调动当事人的档案和户口的;
4、无论怎么做,你的情况都是辞职,因为你不是因公调动。所以,离职后,应该在人才开个个人户,把档案从集体户转至个人户存放。或者,你和单位确认一下,是不是现在单位可以直接通知人才自动把你的档案转至个人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