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受人期待权是指对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已经履行合同部分义务的前提下,虽然尚未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赋予其类似于所有权人的地位,其物权的期待权具有排除执行等物权效力。赋予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期待权对抗出卖人债权或物权的效力,在执行程序上对不动产受让人进行优先保护,从而达到维护房屋买受人合法权利、交易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认为,建筑工程价款的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它债权,已经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所购商品房价款的消费者,其享有的物权期待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