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伤害的故意+被害人受伤昏迷=故意伤害(主观认识错误不影响定性)以为是死尸其实是活的+抛尸致被害人真正溺水死亡=过失致人死亡(主观认识错误不影响定性)这里的两个行为之间是相互的关系,应数罪并罚。想不通的朋友可以搜一下有道讲“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真题,有个妇女上厕所小孩跌死了她误以为是另一个小孩推的就把那个小孩推到致死,妇女埋尸时以为孩子没死又施毒手的案子,答案就是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未遂的并罚,有详细的解释;韩友谊在讲课时有往下讲如果妇女埋尸时孩子确实没死又施毒手的情况下,就定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即遂。
2、基于的故意+被害人死亡=故意(认识错误和因果关系认识错误都不影响定性)
3、甲以为乙已死,抛尸河中,乙呼救,甲见死不救的情况,如果甲基于伤害的故意,根据回答
1,构成故意伤害+故意,同样也是数罪并罚;如果甲基于的故意,根据回答
2,构成故意(未遂)+故意,同样也是数罪并罚。(不是很确定,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