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实践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人由于种种原因卖方户口不迁出。无法及时将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买的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或者虽然可以落户,但是有别人家的户口没有迁出也感觉不舒服的情况。对于这个卖方不迁户口的问题,购房者其实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因为产生纠纷时,公安机关无法强制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出。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迁移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买方以买卖合同和新房本为依据并不能启动公安机关的户口迁出程序;另一方面,户口迁出涉及的职权,并非民事纠纷,此类纠纷不属于管辖范围。因此,并不受理此类纠纷。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以通过公安机关或者将户口强制迁出。在此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轻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