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代处理违章车辆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由违章驾驶人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交通违章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顶替违章驾驶人处理交通违章,那么是违法的。由他人代为处理违章时,需要代办人携带:交通违章驾驶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罚单和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单的15天内到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