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次离婚,但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之后。要想获得离婚支持,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一【二次离婚的时间限制】《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二【需要提供证据】向需要提供证据,只有证据才能证明当事人的理由事实成立。才会依据证据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如没有证据,无法认定当事人(原告)理由的真实性,不可能任凭原告嘴上说什么,就信什么。所以要想得到支持,必须提供证据。三【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四【《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