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气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是按照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果各方都无过错,就是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交通法律法规中有多处恶劣天气的行驶规定,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还有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等等。违反这些规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