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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的认定包括什么误区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0-10-06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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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预期违约的认定有哪些误区
    误区之
    一:认定预期违约须以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预期违约是与实际违约相对而言的,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肯定地拒绝履行合同或以其自身行为预示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它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两种形态。有的同志认为,预期违约须以一方当事人即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为前提条件。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只有在其主观上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构成预期违约。这种观点的实质是把预期违约的适用条件即构成要件与责任的构成要件混为一谈,是将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等同于承担预期违约责任的要件,这显然是欠妥的。
    笔者认为,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预期违约,所依据的只能是客观情况,即客观上是否存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有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我国新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第二款及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预期违约的特征,均是当事人的客观情况,并未提到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状况。因此认定一方当事人是否构成预期违约,应该严格依照当事人的客观情况。而如果将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那么在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无过错但将来确实不能或不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就不能适用预期违约制度以求救济,只能听任对他不利的情形的发展,而不能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从合同关系中摆脱出来,以减轻损失。这显然不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违背了设立预期违约制度的初衷,与预期违约的立法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我国新合同法生效之前,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是涉及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大小的问题。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已经生效的新合同法采用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从有利于保护受损害方当事人的利益和促使合同当事人遵守合同的目的出发,改变了过去经济合同法实行的过错归责原则,而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只有在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违约才可以免责。如新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条规定并未将当事人主观过错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还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在发生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当事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并不是其是否承担预期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违约方主观上虽没有过错,但仍应承担预期违约责任。
    误区之
    二:认定预期违约须以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能提供充分保证为前提
    对于明示预期违约而言,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因而谈不上再让其提供充分的履行保证。但对于默示预期违约来说,是否只有在当事人于合理期限内不能提供充分履约保证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默示预期违约,这一点新合同法并没有涉及到。学术界和审判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有的同志认为,能否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充分的履行保证,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默示预期违约的重要条件。光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尚不能认定对方就构成违约,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了充分履行保证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默示预期违约。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违背预期违约的立法目的。
    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看,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一百零八条均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即可解除合同,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并没有规定只有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了履约保证时,另一方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才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新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虽然提到了履约担保问题,即规定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此条规定有特定的适用范围,是针对“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也就是说仅仅是针对不安抗辩权而规定的,而并不适用预期违约。从这一点看,将一方当事人不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充分的履约保证作为构成预期违约的要件,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那么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合理期限内不能提供充分保证才构成预期违约的观点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这种观点的依据是我国原涉外经济合同法
    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保证时,应当履行合同。根据这条规定,在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即使其证据十分确凿,也不能宣告对方已构成违约从而解除合同,而必须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充分的履行保证。只有其提供不了充分的履行保证,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毫无疑问,这条规定是针对涉外经济合同而言的。在当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预期违约制度的情况下,将这一规定类推适用国内合同本来就很牵强,更何况现在涉外经济合同法已经废止,我国新合同法也已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且并不要求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对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充分保证时才能宣告对方预期违约。在这种情况下,还根据已经废止的涉外经济合同法,将不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充分履约保证作为构成预期违约的前提,这是不妥当的,也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其次,从设立预期违约制度的目的看,我国新合同法之所以规定预期违约制度,就是因为预期违约制度能够全面而灵活地保护守约当事人的权利,一方当事人只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即可根据预期违约制度采取相应的救济方式,避免自己的损失,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规定预期违约发生时,当事人只有在对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充分担保时才能采取救济方式,则会延误时机,令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也有违预期违约制度的立法目的。
    全文
    8 20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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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主要包括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预期违约主要包括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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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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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拐卖妇女儿童罪包括男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事实上并不包括在内。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仅有针对拐卖妇女与儿童这两种特定群体的罪名,而并无明确规定拐卖人口的罪名。
然而,平心而论,人口贩卖的受害者不仅仅局限于妇女和儿童,还包括那些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男性以及成年男性。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将现行的“拐卖妇女、儿童罪”进行修订,将其更改为更为全面的“拐卖人口罪”,从而进一步拓宽法律保护的覆盖面。
现有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男性并未给予充分的保护,同时对于拐卖人口这种严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显得不足,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等。
抢红包犯盗窃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个人盗窃公共和私人财物牵涉到金额较大的情况,我国法律设定了以下的定罪量刑起点:
从一千元人民币至上三千元人民币之间。
此类犯罪者会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2.当涉及到金额巨大的个人盗窃行为时,其定罪量刑起点则是三万元人民币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
这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接受罚款的处罚。
如果涉及到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那么其定罪量刑起点就是三十万元人民币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之间。
此时,罪犯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也有可能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3.关于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如何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来制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他们可以参考上述的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4.对于盗窃数额较大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了以下的量刑标准:
如果盗窃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而不足2500元人民币,那么罪犯将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2500元人民币以上而不足4000元人民币,那么罪犯将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处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4000元人民币以上而不足7000元人民币,那么罪犯将面临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处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7000元人民币以上而不足10000元人民币,那么罪犯将面临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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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都包括哪些情形
1、明示预期违约,也就是行为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行为明确向对方表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时候,自己并不会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2、默示预期违约。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通过自身行为表明之后不会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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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上,抢夺罪通常定义为,基于恶意侵占或非法占有之意图,趁受害者疏忽大意之际,公开实施抢劫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罪行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客体必须是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是,趁受害者毫无防备之时,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公然对财物施加实际控制力,使得受害者无法及时做出反应,从而成功获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再次,犯罪主体必须是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怀柔区职务侵占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依据主要是被侵占财产的价值及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具体影响程度。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凡属公司、企业或者他类社团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凭借职权之便,以非法手段将本应归属于机构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额度者,初犯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最多拘留十五天的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罚金。
若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数额特别巨大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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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包括约定犯罪吗?
犯罪预备不一定包括约定犯罪,如果与他人的约定为接下来的犯罪制造了条件,那么一般就属于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依旧不知道犯罪预备包括约定犯罪吗,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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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传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所收集证据的来源差异,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划分,主要包括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两大类。
所谓原始证据,泛指直接来源于现实事件本身的证据资料,被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第一手材料”,举凡合同原件、现场实物证据等皆属于此列,相比之下,这类证据往往被视为比衍生证据更为可信可靠。
相较之下,传来证据则是指并非源于具体事件或原始出处,而是通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获取而来的证据材料,即经过了多重加工处理后形成的证据。
然而,判断这两种证据类型的关键标准并不在于它们是否改变了原意表达,而主要取决于其源头所在。
这种分类方法是学术界对于证据的一种理论探讨,旨在为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证据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般来说,原始证据相较于传来证据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因此其客观性和证明力也相对更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个人合伙人侵占罪被判刑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倘若涉及合作侵占之行为,则可能被定性为侵占罪,并且可能被视为共同犯罪。
具体而言,若是有人私自占据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且该数额已经达到较大,且此人拒绝归还的话,将会面临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
若侵占数额巨大,或者还有其他严重情节存在,那么当事人将会受到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要被课以罚金。
对于那些擅自占据他人遗失物品或者被掩埋物品的情况,如果数额较大,且当事人拒绝交出,也会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本条罪行仅在受害者提出控告时才会得到处理。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
而对于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则不会被视为共同犯罪来处理;
但是,如果这些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就应按照他们各自所犯下的罪行分别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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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辩护误区包括哪些
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若是依旧不知道盗窃罪辩护误区包括哪些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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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网约车交通事故修车误工费用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网约车司机驾驶过程中出现了交通事故并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他需要承担相应的误工费赔偿责任。
关于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应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其收入水平来综合制定。
误工时间由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予以确认。
若受害者因受伤导致残疾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可计算至伤残鉴定前一日为止。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而言,误工费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准进行计算。
然而,当受害者缺乏固定收入时,则需参考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作为标准;
若受害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也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若此次交通事故并未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那么便不存在误工费赔偿的问题。
在此种情况下,网约车司机仍有权主张由于无法继续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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