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列明了四种法定过错可以获得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重婚的关键认定标准看的是:是否以夫妻名义,对外公示是夫妻关系,并且其他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这种情况。所以,那些偶而或者经常住在一起的人,只是没有对外宣扬是夫妻关系,即便生了孩子,也不构成重婚。
重婚,必须是以夫妻名义,最直接的这类证据就是领取结婚证的,或者举办结婚仪式的。当然,自己办的假结婚证不算啊。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是要具有持续性的特征,它有别于姘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通常打一次,鼻青脸肿的,去医院检查是软组织挫伤的,都难以认定为家暴。只有经常性家暴,或者造成伤残这样严重后果的,才容易被认定为家暴。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就是比家暴还要严重的情况,而现实生活中已经极少出现这种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