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确认劳动关系四个要件有:
1、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
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
3、默认的意思表示。
4、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