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叉询问的定义是什么交叉询问是由一方当事人及律师在法庭上对另一方证人或鉴定人等进行的盘诘性询问。《布莱克法律词典》对这个概念的解释是:“在审判或听证中由与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一方相对立的一方对该证人进行的询问。”理解交叉询问的概念,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交叉询问是由一方对另一方证人的询问,在诉讼中具有对立的性质。在刑事诉讼中,检察官对辩方证人的询问、辩护人对控方证人的询问,都属于交叉询问;但是,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对己方证人的询问则不属于交叉询问。(
2)交叉询问是盘诘性的询问,具有攻击或反驳的性质。如果是支持性或者进一步说明性的询问,则不能体现交叉询问的本质特征。(
3)交叉询问的对象是广义的“证人”,包括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以及实施搜查、扣押等侦查措施的警察等。(
4)交叉询问应该在法庭上进行,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警察在侦查阶段对证人的询问或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不属于交叉询问;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之外对证人或被告人的询问,也不属于交叉询问。二、证人交叉询问的目的证人证言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尽管人们设计了各式各样的方法让证人讲出真相,例如宣誓以及对伪证者加以处罚等等,然而,法庭上的虚假证言仍然是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故意作伪证当然占相当的比例,不过,也有不少证言失实是源于时间推移等原因所造成的证人记忆错误。无论怎样的原因,总需要通过法庭的辩论和质证去伪存真,使真相水落石出。证人交叉询问的一般目的是:
(1)使证人的证言失去信用(如叙述中的前后矛盾、删减、退缩、错误、混乱);
(2)降低对方证人的可信性(如利害关系、偏见、资格等);
(3)获得对己方有利的证言(如使其他证人的证言失去信用、确证其他证人对己方有利的证言、获得直接有利的证言等)。律师在证人交叉询问过程中要控制证人并得出你的论点,而不是让证人单纯讲述自己的故事。诉讼实践中,实现证人交叉询问目的的基本途径是攻讦对方证言的弱点或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