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能患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而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将精神病治愈而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民事权益和民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当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消除后,他们恢复了正常,可以进行正常的民事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经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人民经查证属实,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判决送达后,该公民就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完全责任,原判决指定的监护人不再是该公民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