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 劳动者提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