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通过自学和别人的点拨,懂了自己的权益,回来上班不是最重要的,争取待遇是主要的。
2、病情真的很严重,听到带“癌”的病,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以前我们说过,对于病情特别严重的员工,单位恰恰不要想着办法去解除,要养到起,落个好名声,其实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没有办法,还是一句话,HR要各为其主,原因不方便多说。
3、停薪留职的待遇与员工该享受的权益相比太低了,建议走正规的医疗期病假待遇,还是让她回家安心休养,单位按规定支付病假待遇,如果单位连这点要求都想免的话,我们应该讨伐这家单位。因为你提供的信息有限,以上建议仅供参考,问题蛮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