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当事人能起诉解除合同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我们签订合同之后发生纠纷的话,双方是可以在进行诉讼的,那么不是合同当事人可不可以提讼呢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有权提讼的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外的第三人无权就合同内容提讼。但是,如果合同内容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提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需注意的是,只有与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才能以的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提讼。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我们提讼通常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受到了损害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向提讼,确认合同无效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