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与对方签订的承揽合同是你们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3、关于装修费的给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所以你们装修完后,对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装修费用。
4、对方不支付装修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对方继续支付装修费,承担违约责任。
5、或者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由约定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协商确定。
6、本案中如果无法联系到对方,您可以依法,会进行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