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老年人在立遗嘱或做遗嘱见证、公证之前,最好先去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以证明自己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及意识清醒、意愿真实,这样才能保证所立遗嘱的效力,降低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可见,立遗嘱人必须拥有完全行为能力且所立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才合法有效。
而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较容易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形,导致在实务中,这些老年人所立遗嘱常常被其法定继承人质疑效力,公证处也不敢随意给此类遗嘱进行公证。因此,老年人在立遗嘱或做遗嘱见证、公证之前,最好先去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以证明自己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及意识清醒、意愿真实,这样才能保证所立遗嘱的效力,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