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小产权房的买卖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关于小产权房买卖的效力问题,我国并没有统
一、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规定,司法实践中各地只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分别处理,因此在处理结果上也不尽相同。本案中喻某和孙某订立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判断其是否有效应遵从合同法则。
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点: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是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出卖的房屋虽是小产权房,但并不是违章建筑,对该房屋有处分的权利,其出卖该房屋非但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也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对买卖双方均有益,一方面将其闲置的房屋卖给别人有了收益,另一方面以只有市场一半的价格购买到了可以居住的房屋,双方均有利可图。其房屋买卖协议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因此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小产权房,也是一种,属于关系,只是其由于证件不齐全,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过户登记手续。本案中孙某购买房屋时明知是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权属证件,只是因为便宜才购买,而且是用来居住,说明购买时并没有要求办理过户登记的意思,如果以房屋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登记来认定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反而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不利于交易的安全。因此就目前情形而言,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有效更符合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