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专门规定国有企业破产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的文件。国有企业破产,职工退休年龄适用《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的规定。
2、国有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