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 该手机店销售的商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三十八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楼主线与该手机店协商
如果该商家拒绝
一定要保存好购机发票 保修证明
等三包证明
向当地消协进行投诉
并且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他们已经严重的违法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你可以要求店家双倍赔偿
另外有必要 做一个检测
检测报告也是非常有力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