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拖欠工资。 仲裁委员会不会主动去查你是否在帮其他公司办公。谁主张,谁举证。用人单位如果说你在其他公司上班需要拿出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从法条可知,用人单位如果以这一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两种情况:
1、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这一点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
2、用人单位提出过,劳动者拒不改正。这也需要用人单位进行举证。 如果是用人单位倒闭,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