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考大学,孩子的前程未来不受父母行为的影响。
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
第三十二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修正)
四、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修正)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正)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