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第5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电力线路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六十九条: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清除。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按电压等级边线延伸举例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 电力线路清障供电部门每年都宣传,至于提前通知只能看供电部门的宣传力度了,如果说没有提前通知也很难取证。至于赔偿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