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孩子抚养权双方都可以获得,不分上不上门女婿,按照婚姻法规定分割。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好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解决。
一、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孩子归谁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如果孩子跟随您更有利孩子成长,则会将孩子判归您所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孩子的探望权,另外一方应当协助。《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如果双方发生争执,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情况来确定:
1、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
2、当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时,会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例如孩子长期同祖父母生活,再如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3、另外还可以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4、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会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
二、如何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只要能证明你有能力抚养子女,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很多时候,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在父母双方的离婚事宜中,孩子往往是最无辜的,父母都不希望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伤害。不仅仅是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谁的问题,在离婚过程中,父母应当更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尽可能的减少给孩子的冲击。如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