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住宅是公民居住。”这一规定是刑法第245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进入公民住宅,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才能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公民住宅具有私人领地的属性,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国王不能进”,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每个人的家就是自己的一座城堡”(普通法原则)。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影响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宁,正如国外一位哲学家所说,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
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住宅必然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雨能进、生活的处所:“风能进。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涉嫌非法侵入住宅